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3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3 月 0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321號聲 請 人 蔡耀賢 訴訟代理人 陳郁嵐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8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2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汪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9 日書記官 黃瓊滿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32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 數 │ ├──┼──────────────┼──────────────┼──┼────┤ │0001│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85-NE0001040~85-NE0001062 │23 │230,000 │ ├──┼──────────────┼──────────────┼──┼────┤ │0002│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1~85-ND0000005 │ 5 │ 5,000 │ ├──┼──────────────┼──────────────┼──┼────┤ │0003│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93-NE-0002856~93-NE-0002865 │10 │100,000 │ ├──┼──────────────┼──────────────┼──┼────┤ │0004│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412~93-ND-0000415 │ 4 │ 4,000 │ ├──┼──────────────┼──────────────┼──┼────┤ │0005│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93-NX-0000051 │ 1 │ 8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