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38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除字第389號
- 抗告人
- 興潤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柏宏
上列抗告人因本院104年度除字第389號聲請除權判決事件,對於民國104 年3月9日本院駁回其聲請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抗告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除字第389號
上列抗告人因本院104年度除字第389號聲請除權判決事件,對於民國104 年3月9日本院駁回其聲請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抗告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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