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7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5 月 29 日
- 法官楊雅清
- 原告彭貴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706號聲 請 人 彭貴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下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2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分別於附表所示期間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雅清 上列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9 日書記官 林佳慧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706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金 額 │發 票 日│ 支票號碼 │申報權│屆滿期間 │ │ │ │ │(新臺幣)│ │ │利期間│ │ ├──┼──────┼──────┼─────┼─────┼─────┼───┼─────┤ │ 01 │許文南 │台灣中小企業│300,000元 │104.01.10 │AZ0785668 │4個月 │104.05.10 │ │ │ │銀行中山分行│ │ │ │ │ │ ├──┼──────┼──────┼─────┼─────┼─────┼───┼─────┤ │ 02 │許文南 │台灣中小企業│420,000元 │104.01.10 │AZ0786119 │4個月 │104.05.10 │ │ │ │銀行中山分行│ │ │ │ │ │ ├──┼──────┼──────┼─────┼─────┼─────┼───┼─────┤ │ 03 │德村室內裝修│永豐商業銀行│ 20,088元 │103.11.30 │AH5804158 │3個月 │104.04.10 │ │ │工程有限公司│永春分行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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