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81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811號
- 聲請人
- 數位通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振生
- 代理人
- 林宜曄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15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5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811號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 │├──┼───────┼─────┼──────┼─────────┼─────┤│001 │品冠國際旅行社│兆豐國際商│103年10月9日│16,800元 │PK5124533 ││ │股份有限公司 │業銀行銀行│ │ │ ││ │關宏文 │台北復興分│ │ │ ││ │ │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