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157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157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喻學政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間105年度勞訴字第157號給付退休金事件提起上訴到院,上訴聲明為請求判命被上訴人給付新臺幣(下同)2,546,681元,訴訟標的金額為2,546,681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9,367元,此尚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