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5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2 月 19 日
- 法官黃鈺純
- 當事人邱振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556號聲 請 人 邱振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24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1月18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鈺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9 日書記官 鄭仁榮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556號 │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備 考 │ ├──┼─────┼───────┼──┼──┼───────┤ │0001│東方廣告股│76-NB000056至 │5 │50 │票面每張10股 │ │ │份有限公司│76-NB000060 │ │ │ │ ├──┼─────┼───────┼──┼──┼───────┤ │0002│東方廣告股│76-NC000027至 │4 │400 │票面每張100股 │ │ │份有限公司│76-NC000030 │ │ │ │ ├──┼─────┼───────┼──┼──┼───────┤ │0003│東方廣告股│80-NC00183至 │3 │300 │票面每張100股 │ │ │份有限公司│80-NC00185 │ │ │ │ ├──┼─────┼───────┼──┼──┼───────┤ │0004│東方廣告股│88-NB00104至 │7 │70 │票面每張10股 │ │ │份有限公司│88-NB00110 │ │ │ │ ├──┼─────┼───────┼──┼──┼───────┤ │0005│東方廣告股│88-NA00114至 │5 │5 │票面每張1股 │ │ │份有限公司│88-NA0011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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