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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08 月 12 日
  • 法官
    林芳華
  • 法定代理人
    翁靜玉

  • 原告
    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林佳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45號原   告 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靜玉 訴訟代理人 謝樹藝律師 陳建至律師 被   告 林佳蓉 訴訟代理人 沈宏裕律師 劉元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2  日勞工法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2  日書記官 馮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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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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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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