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3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2 月 13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385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允方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石佳臻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因105 年訴字第2385號給付報酬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9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 萬9,566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未繳者,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解怡蕙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13 日書記官 鄭以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