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71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712號
- 原告
- 捷冠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振鐸
- 訴訟代理人
- 周兆龍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青育律師
- 被告
- 卓越動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毓潔
- 訴訟代理人
- 張譽尹律師
陳怡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部分事證未臻明確,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七年八月六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712號
陳怡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部分事證未臻明確,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七年八月六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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