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19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194號
- 原告
- 虹豆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維仁
- 訴訟代理人
- 鄭志明律師
- 被告
- 台灣雲媒體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重正
- 訴訟代理人
- 陳鎮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投資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19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投資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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