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57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574號
- 原告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童兆勤
- 訴訟代理人
- 洪世昌
- 被告
- 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傅鉛文
- 被告
- 祝驪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57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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