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68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689號
- 原告
- 晉陽環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國榮
- 訴訟代理人
- 陳德峯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耀天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聖紘國際有限公司、雷隆程間請求給付契約款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三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告雷隆程之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記事不省略之最新戶籍謄本。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689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聖紘國際有限公司、雷隆程間請求給付契約款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三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告雷隆程之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記事不省略之最新戶籍謄本。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