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47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2 月 2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4765號原 告 毛恩深 訴訟代理人 陳昆明律師 被 告 兆鴻世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富信 被 告 欣達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幸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4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君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4 日書記官 黃國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