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99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993號
- 原告
- 周珊旭
- 訴訟代理人
- 劉湘宜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姵君律師
- 被告
- 忠泰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調進
- 訴訟代理人
- 余淑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賈鈞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25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99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25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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