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0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8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049號聲 請 人 郭慶裕 訴訟代理人 曾澤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3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8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6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智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6 日書記官 羅敬惟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04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6-ND-8497-4 │1 │1000│ ├──┼────────────┼───────┼──┼──┤ │0002│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6-ND-8498-6 │1 │1000│ ├──┼────────────┼───────┼──┼──┤ │0003│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6-ND-8499-8 │1 │1000│ ├──┼────────────┼───────┼──┼──┤ │0004│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6-ND-8500-1 │1 │1000│ ├──┼────────────┼───────┼──┼──┤ │0005│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6-ND-8501-3 │1 │1000│ ├──┼────────────┼───────┼──┼──┤ │0006│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7-NX-281-0 │1 │150 │ ├──┼────────────┼───────┼──┼──┤ │0007│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8-NX-725-6 │1 │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