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2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2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225號聲 請 人 胡勝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79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蒨儀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書記官 簡素惠 ┌────────────────────────────────┐ │附表: 105 年度除字第122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臺灣富百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04-ND-0004679-0 │1 │1000│ ├──┼─────────────┼─────────┼──┼──┤ │0002│臺灣富百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04-ND-0004680-7 │1 │1000│ ├──┼─────────────┼─────────┼──┼──┤ │0003│臺灣富百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04-ND-0004806-5 │1 │1000│ ├──┼─────────────┼─────────┼──┼──┤ │0004│臺灣富百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04-ND-0004807-7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