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3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1 月 1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343號聲 請 人 夏涵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9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之 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方祥鴻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書記官 黃文誼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343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79ND122941 3 │1 │1000│ ├──┼──────────┼───────┼──┼──┤ │0002│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79ND122942 5 │1 │1000│ ├──┼──────────┼───────┼──┼──┤ │0003│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0NX003554 8 │1 │200 │ ├──┼──────────┼───────┼──┼──┤ │0004│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2NX012568 7 │1 │330 │ ├──┼──────────┼───────┼──┼──┤ │0005│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2NX027368 1 │1 │181 │ ├──┼──────────┼───────┼──┼──┤ │0006│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3NX044731 5 │1 │135 │ ├──┼──────────┼───────┼──┼──┤ │0007│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4NX068658 0 │1 │142 │ ├──┼──────────┼───────┼──┼──┤ │0008│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5NX089568 0 │1 │224 │ ├──┼──────────┼───────┼──┼──┤ │0009│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86NX0112015 5│1 │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