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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6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
    湯千慧

  • 原告
    薛永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692號聲 請 人 薛永莊 訴訟代理人 薛永成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3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12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湯千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3 日書記官 李心怡 ┌──────────────────────────┐│附表: 105 年度除字第1692 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1 │中華化學纖維股份│80-ND-059209至│25 │25000 ││ │有限公司 │80-ND-059233 │ │ │├──┼────────┼───────┼──┼───┤│2 │中華化學纖維股份│81-ND-076577 │1 │1000 ││ │有限公司 │ │ │ │├──┼────────┼───────┼──┼───┤│3 │中華化學纖維股份│81-ND-076662至│22 │22000 ││ │有限公司 │81-ND-0766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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