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8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7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865號聲 請 人 李宗益 代 理 人 張文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39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6 月24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玉蕙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書記官 洪婉菁 ┌────────────────────────────────┐ │附表: 105 年度除字第865 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53 │1 │1000│ ├──┼──────────────┼────────┼──┼──┤ │0002│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54 │1 │1000│ ├──┼──────────────┼────────┼──┼──┤ │0003│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55 │1 │1000│ ├──┼──────────────┼────────┼──┼──┤ │0004│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56 │1 │1000│ ├──┼──────────────┼────────┼──┼──┤ │0005│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5-ND-000580 │1 │1000│ ├──┼──────────────┼────────┼──┼──┤ │0006│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6-ND-0000716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