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9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7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925號聲 請 人 林麥升(即黃金泰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王明賓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35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6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郭顏毓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劉庭君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92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4-3 │1 │1000│ ├──┼──────────┼───────┼──┼──┤ │0002│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5-5 │1 │1000│ ├──┼──────────┼───────┼──┼──┤ │0003│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6-7 │1 │1000│ ├──┼──────────┼───────┼──┼──┤ │0004│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7-9 │1 │1000│ ├──┼──────────┼───────┼──┼──┤ │0005│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8-0 │1 │1000│ ├──┼──────────┼───────┼──┼──┤ │0006│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79-2 │1 │1000│ ├──┼──────────┼───────┼──┼──┤ │0007│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0-9 │1 │1000│ ├──┼──────────┼───────┼──┼──┤ │0008│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1-0 │1 │1000│ ├──┼──────────┼───────┼──┼──┤ │0009│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2-2 │1 │1000│ ├──┼──────────┼───────┼──┼──┤ │0010│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3-4 │1 │1000│ ├──┼──────────┼───────┼──┼──┤ │0011│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4-6 │1 │1000│ ├──┼──────────┼───────┼──┼──┤ │0012│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5-8 │1 │1000│ ├──┼──────────┼───────┼──┼──┤ │0013│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6-0 │1 │1000│ ├──┼──────────┼───────┼──┼──┤ │0014│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7-1 │1 │1000│ ├──┼──────────┼───────┼──┼──┤ │0015│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8-3 │1 │1000│ ├──┼──────────┼───────┼──┼──┤ │0016│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48789-5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