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0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102號
- 原告
- 克俐凱文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竺欣
- 訴訟代理人
- 蔚中傑律師
- 被告
- 莊富雅
- 訴訟代理人
- 林正杰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四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25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10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四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25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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