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建字第2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12 月 24 日
  • 法官
    杜慧玲

  • 當事人
    奧斯卡空間設計有限公司綠邑室內裝修工程行即江修德林軒餐廳即林軒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建字第288號原   告 奧斯卡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慧萍 原   告 綠邑室內裝修工程行即江修德 法農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日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卓品介律師 楊政達律師 黃千娟律師 被   告 林軒餐廳即林軒 訴訟代理人 陳清進律師 吳旻靜律師 張欣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1月21日15時50分,在本院簡易庭第8號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杜慧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書記官 陳惠娟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建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