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建字第28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建字第288號
- 原告
- 奧斯卡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慧萍
- 原告
- 綠邑室內裝修工程行即江修德
- 原告
- 法農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日成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卓品介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政達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千娟律師
- 被告
- 林軒餐廳即林軒
- 訴訟代理人
- 陳清進律師
吳旻靜律師
張欣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1月21日15時50分,在本院簡易庭第8號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