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80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806號
- 原告
- 徐瑋琪
- 訴訟代理人
- 陳俊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淑寶律師(106年10月12日解除委任)
- 被告
- 林昱廷
- 訴訟代理人
- 郭恒志
- 訴訟代理人
- 何燈旗律師
- 被告
- 許維城
- 被告
- 追加 被告 力宇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軍暐
追加 被告 邱明煌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10月24日下午17時,在本院第2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