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6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保險字第140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20 日

法官郭銘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保險字第140號

原告
ALLIED WORLD ASSURANCE COMPANY,LTD.
法定代理人
L.Michael McCrimmon
訴訟代理人
林昇格律師
複代理人
李志成律師
複代理人
陳漢恭律師
被告
喬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薛泰峰
訴訟代理人
黃智絹律師
參加人
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勝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律師
複代理人
許峻瑋律師
複代理人
楊思莉律師
複代理人
受告知人 德翔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壯麗
法定代理人
受告知人 香港商德翔海運有限公司(T.S. LINES LTD.)
法定代理人
陳德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請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算20日內,就民國107年7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後所提出之各書狀再表示意見。繕本請逕送對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郭銘禮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華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保險…」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