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保險字第1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8 月 20 日
- 當事人ALLIED WORLD ASSURANCE COMPANY,LTD.、L.Michael McCrimmon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保險字第140號原 告 ALLIED WORLD ASSURANCE COMPANY,LTD. 法定代理人 L.Michael McCrimmon 訴訟代理人 林昇格律師 複代理人 李志成律師 陳漢恭律師 被 告 喬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薛泰峰 訴訟代理人 黃智絹律師 參 加 人 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勝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律師 複代理人 許峻瑋律師 楊思莉律師 受告知人 德翔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壯麗 受告知人 香港商德翔海運有限公司(T.S. LINES LTD.) 法定代理人 陳德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請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算20日內,就民國107年7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後所提出之各書狀再表示意見。繕本請逕送對造。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0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郭銘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吳華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