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27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276號
- 上訴人
- 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振隆
- 訴訟代理人
- 楊政雄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美華律師
- 被上訴人
- 亞得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政達
- 訴訟代理人
- 李榮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佾瑩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27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佾瑩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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