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35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351號
- 上訴人
- 義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義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兼上列二人共同
- 法定代理人
- 陳振龍
- 上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王信凱律師
- 上列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崧翰律師
- 被上訴人
- 源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瑞璋
- 訴訟代理人
- 王森榮律師
許家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351號
許家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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