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0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5 月 23 日
  • 法官
    溫祖明

  • 當事人
    伸泰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092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伸泰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粕銘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地漾配管材料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6 年4 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564,724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4,81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未繳者,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3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溫祖明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3  日書記官 江昱昇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