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1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19號
- 原告
- 明福服飾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建鋒
- 原告
- 大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本賀
- 原告
- 𡘙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銘峰
- 原告
- 泓沅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正松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喬國偉律師
- 被告
-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德偉
- 被告
-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綺帆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竟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押租金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3 月1 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5 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