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50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505號
- 原告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錦瑭
- 訴訟代理人
- 呂立全
- 訴訟代理人
- 潘彥勳
- 被告
- 羅安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蘇淑美
- 兼法定代理人
- 羅至凱
- 法定代理人
- 蘇張菜
陳必凱
蘇靖雯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因認本件有必要命再開辯論,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