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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4396號

確認不動產抵押權擔保債權不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5 月 14 日

法官蔡政哲李家慧黃鈺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4396號

上訴人
被告
黃美麗
被告
劉柏良
被告
被上訴人即
原告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國興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4396號請求確認不動產抵押

權擔保債權不存在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原被上

訴人係為確認其所購買如附表所示土地上如附表抵押權設定登記

內容欄所示抵押權(下稱系爭抵押權)擔保債權不存在,另上訴

人黃美麗應將系爭抵押權塗銷,是被上訴人就該法律關係所得受

之客觀利益即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貳佰捌拾

萬元,本院業判決上訴人全部敗訴,上訴人上訴自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肆萬參仟零捌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

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核定訴訟標的金額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4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政哲

                  法 官 李家慧

                  法 官 黃鈺純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黃湘茹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共同擔保地號)
┌──┬──────────┬──────┬────┬────────────────────────────┐
│編號│土地坐落      │面積    │原告  │           抵押權設定登記內容         │
│  │          │(平方公尺)│應有部分│                            │
├──┼──────────┼──────┼────┼────────────────────┬───────┤
│1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4 │68     │全部  │一、原登記部分:            │設定之權利範圍│
│  │小段60-5 地號土地  │      │    │登記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  │          │      │    │登記字號:萬華字第104710號       │1/2      │
│  │          │      │    │登記日期:民國92年7月11日        │       │
│  │          │      │    │權利人:黃美麗             │       │
│  │          │      │    │義務人兼債務人:李金釵         │       │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180 萬元     ├───────┤
│2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4 │270     │全部  │擔保債權存續期間:民國92年7 月10日至民國│1/1      │
│  │小段60-11 地號土地 │      │    │97年7 月9 日              │       │
│  │          │      │    │清償日期:民國97年7 月9 日       │       │
│  │          │      │    │權利標的:所有權            │       │
│  │          │      │    │利息:無                │       │
│  │          │      │    │遲延利息:無              │       │
│  │          │      │    │違約金:無               │       │
│  │          │      │    │                    │       │
│  │          │      │    │二、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部分:       │       │
│  │          │      │    │登記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
│  │          │      │    │登記字號:萬華字第156480號       │       │
│  │          │      │    │登記日期:民國93年10月11日       │       │
│  │          │      │    │權利人:黃美麗             │       │
│  │          │      │    │債務人:劉柏良             │       │
│  │          │      │    │義務人兼連帶保證人:李金釵       │       │
│  │          │      │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280 萬元     │       │
│  │          │      │    │擔保債權存續期間:民國92年7 月10日至民國│       │
│  │          │      │    │97年7 月9 日              │       │
│  │          │      │    │清償日期:民國97 年7 月9 日       │       │
│  │          │      │    │權利標的:所有權            │       │
│  │          │      │    │利息:無                │       │
│  │          │      │    │遲延利息:無              │       │
│  │          │      │    │違約金: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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