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金字第41號
- 原告
- 天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凱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甘正智
- 訴訟代理人
- 凃逸奇律師
- 參加人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張心悌
- 訴訟代理人
- 林煒倫律師
- 被告
- 李銘
- 訴訟代理人
- 陳維鈞律師
- 被告
- 黃子紳(原名:黃志成)
- 被告
- 張勛逵
- 被告
- 張家銘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蔚中傑律師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佳瑜律師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鼎駿律師
- 被告
- 邱治群
- 被告
- 黃美芳
- 被告
- 柯齡蘭
- 被告
- 戴俊成
- 被告
- 莊炎杰
- 被告
- 羅能楨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振東律師
- 複代理人
- 鄧凱元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宗奇律師
- 被告
- 官林(原名:官月琴)
- 被告
- 許鴻展
- 被告
- 吳萬發
- 被告
- 蘇麗月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楊正評律師(法扶律師)
- 被告
- 洪源謙
- 被告
- 郭進國
- 被告
- 張秉彥(原名:張立杰、張秝截、張利潔)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許博智律師
- 被告
- 賣座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錫秦
- 被告
- 張芳源
- 被告
- 竹柏實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張竹玫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宜斌律師
- 法定代理人
- 林緯綸
- 法定代理人
- 林柏駿
- 被告
- 齊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葉慶隆
- 兼法定代理人
- 潘玉鳳
- 被告
- 積其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黃昱富
- 被告
- 杜拜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慧如
- 被告
- 葉易奇(即葉國炳之承受訴訟人)
- 被告
- 葉建民(即葉國炳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添進律師
- 被告
- 鍠源實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李志偉
- 被告
- 陳幸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1月25日上午10時0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