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24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240號
- 聲請人
- 曾堉(即吳曦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7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1240號│├──┬───────────────┬──────────────┬────┬───┬────┬───┤│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0001│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11124-0 │ │1 │50 │ │├──┼───────────────┼──────────────┼────┼───┼────┼───┤│0002│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4905-0 │ │1 │324 │ │├──┼───────────────┼──────────────┼────┼───┼────┼───┤│0003│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0086NX0016904-4 │ │1 │150 │ │├──┼───────────────┼──────────────┼────┼───┼────┼───┤│0004│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0087NX0019285-7 │ │1 │2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