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2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272號聲 請 人 林思妤 代 理 人 羅皓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90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10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宇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鍾子萱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1272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1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2ND013098 │1 │1000│ │ │ │ │ │ │ ├──┼────────────┼───────┼──┼──┤ │002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2ND013099 │1 │1000│ │ │ │ │ │ │ ├──┼────────────┼───────┼──┼──┤ │003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2ND013100 │1 │1000│ │ │ │ │ │ │ ├──┼────────────┼───────┼──┼──┤ │004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3ND014495 │1 │1000│ │ │ │ │ │ │ ├──┼────────────┼───────┼──┼──┤ │005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3ND014496 │1 │1000│ │ │ │ │ │ │ ├──┼────────────┼───────┼──┼──┤ │006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3ND014497 │1 │1000│ │ │ │ │ │ │ ├──┼────────────┼───────┼──┼──┤ │007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181 │1 │ 50│ │ │ │ │ │ │ ├──┼────────────┼───────┼──┼──┤ │008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5ND016483 │1 │1000│ │ │ │ │ │ │ ├──┼────────────┼───────┼──┼──┤ │009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5ND016484 │1 │1000│ │ │ │ │ │ │ ├──┼────────────┼───────┼──┼──┤ │010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5ND016485 │1 │100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