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3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367號聲 請 人 許麗華(即張清盛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535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8 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宇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鍾子萱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1367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 │0001│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88-ND-29457-7 │1 │1,000 │ ├──┼─────────────┼───────┼──┼───┤ │0002│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0-ND-30056-0 │1 │1,000 │ ├──┼─────────────┼───────┼──┼───┤ │0003│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0-ND-30057-1 │1 │1,000 │ ├──┼─────────────┼───────┼──┼───┤ │0004│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2-ND-30907-2 │1 │1,000 │ ├──┼─────────────┼───────┼──┼───┤ │0005│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2-ND-30908-4 │1 │1,000 │ ├──┼─────────────┼───────┼──┼───┤ │0006│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2-ND-30909-6 │1 │1,000 │ ├──┼─────────────┼───────┼──┼───┤ │0007│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88-NX-735-9 │1 │ 400 │ ├──┼─────────────┼───────┼──┼───┤ │0008│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88-NX-740-2 │1 │ 900 │ ├──┼─────────────┼───────┼──┼───┤ │0009│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0-NX-846-6 │1 │ 440 │ ├──┼─────────────┼───────┼──┼───┤ │0010│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0-NX-852-1 │1 │ 90 │ ├──┼─────────────┼───────┼──┼───┤ │0011│台灣通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92-NX-958-0 │1 │ 448 │ ├──┴─────────────┴───────┼──┼───┤ │ 合計 │11 │8,2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