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23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239號
- 聲請人
- 孫慧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5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2 月8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239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0001│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6-ND-019663至│2 │2000││ │ │76-ND-019664 │ │ │├──┼────────────┼───────┼──┼──┤│0002│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31087至│2 │2000││ │ │77-ND-031088 │ │ │├──┼────────────┼───────┼──┼──┤│0003│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9-ND-048390 │1 │1000│├──┼────────────┼───────┼──┼──┤│0004│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1876 │1 │900 │├──┼────────────┼───────┼──┼──┤│0005│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2103 │1 │100 │├──┼────────────┼───────┼──┼──┤│0006│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629 │1 │900 │├──┼────────────┼───────┼──┼──┤│0007│中華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819 │1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