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87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876號
- 聲請人
- 楊建弘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6年3月13日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88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6年6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876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數│├──┼────────────┼────────┼───┼──┤│0001│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2-NA-0000006 │1 │1 │├──┼────────────┼────────┼───┼──┤│0002│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2-NA-0000007 │1 │1 │├──┼────────────┼────────┼───┼──┤│0003│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2-NA-0000008 │1 │1 │├──┼────────────┼────────┼───┼──┤│0004│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2-NA-0000009 │1 │1 │├──┼────────────┼────────┼───┼──┤│0005│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2-NA-0000010 │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