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8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8 月 0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897號聲 請 人 江招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4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7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智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8 日書記官 羅敬惟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89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5305-6 │1 │1000│ ├──┼────────────┼─────────┼──┼──┤ │0002│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5306-8 │1 │1000│ ├──┼────────────┼─────────┼──┼──┤ │0003│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5307-0 │1 │1000│ ├──┼────────────┼─────────┼──┼──┤ │0004│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5308-1 │1 │1000│ ├──┼────────────┼─────────┼──┼──┤ │0005│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5309-3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