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9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296號
- 原告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程耀輝
- 訴訟代理人
- 盧松永
- 訴訟代理人
- 張國能
- 被告
- 丰群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孫煒哲
- 被告
- 孫千又
- ○ 號9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由
本件前於民國107年8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惟本件尚有未明瞭之處應予查明,爰命再開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29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本件前於民國107年8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惟本件尚有未明瞭之處應予查明,爰命再開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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