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98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985號
- 原告
- 美麗華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世杰
- 原告
- 尤慧青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方文萱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哲維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岳庭律師
- 被告
- 美麗華城市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憲文
- 訴訟代理人
- 簡維能律師
諶亦蕙律師
洪祜嶸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5 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