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252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2520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亞太普惠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亞太資融股
- 即債權人
- 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唐正峰
- 相對人
- 即債務人
- 美夢成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麗雪
- 相對人
- 即債務人
- 余麗雪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拾捌萬捌仟捌佰柒拾貳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涂承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