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字第269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晨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國昌
- 反訴被告
- 銘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炳坤
- 反訴被告
- 韋騰機電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敏雄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曾國龍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王畹春
- 即反訴原告
- 程麗玲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韻鸚
朱俊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12月24日15時20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建字第269號
朱俊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12月24日15時20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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