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7 月 26 日
  • 法官
    陳琪媛

  • 當事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鋋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月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訴字第744號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胡述民 被   告 鋋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陳印生 人 被   告 張月姿 訴訟代理人 陳印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6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琪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6 日書記官 蔡明潔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