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06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069號
- 聲請人
- 國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冠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651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8 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1069號│├──┬──────────────┬────────┬──┬──┤│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0001│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354-0 │1 │600 │├──┼──────────────┼────────┼──┼──┤│0002│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623-0 │1 │197 │├──┼──────────────┼────────┼──┼──┤│0003│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2905-0 │1 │994 │├──┼──────────────┼────────┼──┼──┤│0004│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3796-6 │1 │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