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21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212號
- 聲請人
- 世界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奕鋒
- 代理人
- 林漢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873號公示催告,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9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1212號│├──┬────┬─────┬──────┬──────┬─────┬─────┤│編號│發票人 │擔當付款人│發 票 日 │到 期 日 │ 金 額 │本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001 │康福旅行│上海商業儲│107年5月18日│107年5月25日│131,169元 │EB5541059 ││ │社股份有│蓄銀行東台│ │ │ │ ││ │限公司桃│北分行 │ │ │ │ ││ │園分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