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3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1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385號聲 請 人 瑞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宗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0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0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之 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方祥鴻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書記官 黃文誼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1385號 │ ├──┬────┬────┬──────┬─────┬─────┤ │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笙揚創意│華南商業│107年7月5日 │429,713元 │ND9382044 │ │ │股份有限│銀行雙園│ │ │ │ │ │公司 │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