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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2 月 23 日
  • 法官
    郭銘禮
  • 法定代理人
    賴志峰

  • 原告
    辰軒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26號聲 請 人 辰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志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4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2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郭銘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吳華瑋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226號│ ├──┬────┬────┬───────┬─────┬─────┤ │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和璟建設│華南商業│106年10月15日 │40,000元 │LD2663921 │ │ │股份有限│銀行信維│ │ │ │ │ │公司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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