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3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3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322號聲 請 人 王瑞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158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2 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8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玉蕙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8 日書記官 鄭雅雲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322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01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326-0 │ │1 │10000 │ │ ├──┼───────────────┼──────────────┼────┼───┼────┼───┤ │ 02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327-1 │ │1 │10000 │ │ ├──┼───────────────┼──────────────┼────┼───┼────┼───┤ │ 03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328-3 │ │1 │1000 │ │ ├──┼───────────────┼──────────────┼────┼───┼────┼───┤ │ 04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329-5 │ │1 │1000 │ │ ├──┼───────────────┼──────────────┼────┼───┼────┼───┤ │ 05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15-3 │ │1 │1000 │ │ ├──┼───────────────┼──────────────┼────┼───┼────┼───┤ │ 06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16-5 │ │1 │1000 │ │ ├──┼───────────────┼──────────────┼────┼───┼────┼───┤ │ 07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17-7 │ │1 │1000 │ │ ├──┼───────────────┼──────────────┼────┼───┼────┼───┤ │ 08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18-9 │ │1 │1000 │ │ ├──┼───────────────┼──────────────┼────┼───┼────┼───┤ │ 09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19-0 │ │1 │1000 │ │ ├──┼───────────────┼──────────────┼────┼───┼────┼───┤ │ 10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78-ND-8720-7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