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4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4 月 13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432號聲 請 人 温玲良 代 理 人 陳水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176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3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3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石珉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3 日書記官 徐嘉霙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43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票面股數│張數│股 數│ ├──┼──────────┼─────────────┼────┼──┼───┤ │001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8-NC-000011~88-NC-000019│ 100股 │ 9張│ 900股│ ├──┼──────────┼─────────────┼────┼──┼───┤ │002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8-NB-000049 │ 10股 │ 1張│ 10股│ ├──┼──────────┼─────────────┼────┼──┼───┤ │003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76-NC-000071~76-NC-000072│ 100股 │ 2張│ 200股│ ├──┼──────────┼─────────────┼────┼──┼───┤ │004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76-NB-000090 │ 10股 │ 1張│ 10股│ ├──┼──────────┼─────────────┼────┼──┼───┤ │005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0-NB-000073~80-NB-000076│ 10股 │ 4張│ 40股│ ├──┼──────────┼─────────────┼────┼──┼───┤ │006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8-NB-000086~88-NB-000089│ 10股 │ 4張│ 40股│ ├──┼──────────┼─────────────┼────┼──┼───┤ │007 │東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8-NA-000105~88-NA-000109│ 1股 │ 5張│ 5股│ ├──┴──────────┴─────────────┴────┼──┼───┤ │合計 │26張│1205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