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2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23 日
- 當事人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天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4212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天送 訴訟代理人 林翰葳 范羽庭 林昀霆 季佩芃律師 上 一 人 複代理人 朱龍祥律師(109年9月29日解除委任) 被 告 吳學宗 涂月梅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俊傑律師 共 同 複代理人 詹江仁(109年10月5日解除委任) 王上(109年10月25日解除委任) 被 告 黃彥華 訴訟代理人 朱美慧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11月17日下午13時55分,在台北簡易庭第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禎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6 日書記官 鄭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