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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990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林禎瑩

原告
曜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曜偉
訴訟代理人
林盈吉律師
被告
林隆毅
訴訟代理人
許慧瑩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8月18日下午14時5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禎瑩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鄭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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